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公布省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的通知》(粤水节约函〔2020〕1138号)和《佛山市水利局关于建立我市市、区两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的通知》(佛市水利函〔2020〕117号),经省北江流域管理局复核,确定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96家企业(单位)纳入我市市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具体名录见附件1),现予以公布。
请各区按照佛市水利函〔2020〕117号文件要求,建立区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并于每年2月底前通过省水资源管理系统完成相关监控信息填报;每年3月底前会属地供水企业复核各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上一年度实际用水(取水)量并更新名录信息,严格落实用水计划下达和用水日常监管工作。
附件:1.佛山市市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
2.国家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
3.省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
佛山市水利局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