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20修正)》的顺利施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起草了《佛山市水利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20修正)>)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11月19日至12月4日,请于上述时段内对《佛山市水利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20修正)>)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意见及建议请以书面形式(邮件)寄(发送)至佛山市水利局安全与质量监督科(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金鱼街113号,联系电话:83031275,邮箱:aqzljd@fswater.m.arw1314.com。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以下简称《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发改价监〔2017〕184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佛山市水利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20修正)>)征求意见稿》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一并征求意见。如认为该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存在违反《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可一并向我局提出。
附件:《佛山市水利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20修正)>)征求意见稿》
佛山市水利局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