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举行《佛山市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试行)》决策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8〕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及相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强化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有效防控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结合佛山实际,佛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起草了《佛山市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为进一步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提高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现决定对《目录》举行决策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19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30
二、听证会地点:佛山市应急管理局(禅城区轻工三路8号)七楼会议室
三、听证内容:《佛山市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试行)》主要内容:危险化学品禁止措施及品种目录、危险化学品限制和控制措施及品种目录等。
四、听证会参加人:
(一)听证代表: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报名,听证会组织者根据代表不同观点的各方都有适当名额的原则和报名先后顺序,在申请报名的人员中遴选产生。听证代表为15人。
(二)听证列席单位:由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局相关负责同志列席。
听证参加人应当提前准备书面发言材料,按时参加听证会,并围绕听证内容陈述观点和理由。
听证代表经确定后将另行通知。
五、报名办法:
下载填写《听证代表报名表》,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报名的,还应当附具单位委托授权书。
报名电话:0757-82366977、0757-83992249
报名电子邮箱:fsajwh@126.com
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9日-8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1.《佛山市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试行)》
2.听证代表报名表
佛山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8月9日
附件2
《佛山市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试行)》决策听证会听证代表报名表
填表日期:201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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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需向社会公布听证代表的联系方式。请选择愿意公布的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 □居住地址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请选择一项或多项愿意公布的联系方式,并在对应“□”内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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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类别: 1. 企业代表 □ 2.行业协会代表 □ (请在对应“□”内划“√”) |
报名人签名:
(组织或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