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介绍
市文联是市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正处级单位,编制7人,在编5人,政府雇员5人。市文联属下24个文艺家协会:作家协会、戏剧家协会、音乐家协会、美术家协会、曲艺家协会、摄影家协会、书法家协会、舞蹈家协会、杂技家协会、民间文艺家协会、文艺批评家协会、佛山诗社、老年书画家协会、楹联协会、奇石协会、松梅诗书画协会、金声合唱团、钢琴键盘协会、陶艺收藏家协会、佛山爱乐乐团、佛山民乐团、话剧之友俱乐部、佛山粤剧曲艺促进会、佛山市齐白石艺术馆。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文联和市委宣传部的关怀和重视下,佛山市文联及各团体会员带领广大文艺工作者,围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国、全省和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履行“组织、联络、协调、服务”职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抓创作和精品,推动我市文艺创作发展;抓活动,促进我市文艺繁荣;抓组织和队伍建设,增强“桥梁”“纽带”作用;抓宣传,打造文联创作与活动的阵地;抓交流,促进学习与合作,为岭南文化名城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基本情况
佛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全额行政(或事业)编制7人,政府雇员5人,离退休人员2人。
三、单位决算收支情况
2013年单位总收入 435.55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专款) 435.55 万元、上年净结余 41.53 万元。
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单位总支出相应安排 43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68.19 万元、专项支出 177.11万元、结转下年 48.5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