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201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市委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第一部分 市委政法委概况
一、市委政法委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决策和部署,制定政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政法工作中有关法律及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和建议。
(三)研究处理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对一定时期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检查落实。
(四)维护政法各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工作,组织研究和讨论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五)组织调查和协助处理抗法的重大事件,确保政法各部门正常开展工作。
(六)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维稳、综治和防邪工作开展。
(七)研究和指导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协助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政法队伍。
(八)指导下级政法委员会的工作。
(九)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委政法委设行政单位1个(含社工委、维稳办、防范办、综治办等4个合署办公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1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市委政法委2014年收支总预算3878.7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878.78万元;本年支出3878.78万元。
二、201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14年度收入预算3878.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313.02万元,占59.64%;事业收入0 万元;上年结转1565.76 万元,占40.37%;其他各类资金0万元。
三、201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14年度支出预算3878.78万元。按支出预算的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7.81万元,占25.99%;专项支出2620.08万元,占67.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95万元,占3.72%;医疗卫生支出21.94万元,占0.57%;住房保障支出85万元,占2.20%。
(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1.支出预算规模变化情况。市委政法委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878.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安排1258.7万元,项目支出安排2620.08万元。
2.支出预算结构及具体安排情况。2014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占25.99%;专项支出占67.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3.72%;医疗卫生支出占0.57%;住房保障支出占2.20%。(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报,并可按科目对支出进行说明)。
(二)2014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合计1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3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3万元),占12.62%;公务接待费算90万元,占87.38%。
第三部分 2014年部门预算表
市委政法委(部门)2014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 |
2,313.02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3,135.60 |
二、事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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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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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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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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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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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共安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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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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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科学技术 |
46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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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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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6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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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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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医疗卫生 |
7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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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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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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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农林水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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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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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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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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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金融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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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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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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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8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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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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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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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转移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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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预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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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其他支出 |
61.38 |
本年收入合计 |
2,313.02 |
本年支出合计 |
3,878.78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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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结转和结余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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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和结余 |
1,565.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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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总 计 |
3,878.78 |
支 出 总 计 |
3,878.78 |
市委政法委(部门) 2014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支出 |
公务接待费支出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 ||
小计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 |||
103 |
|
90 |
13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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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市委政法委部门(含社工委、维稳办、防范办、综治办等4个合署办公行政单位)(含下属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共 1 个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10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 90 万元。公务接待费是指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主要用于对外开展合作与交流、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业务工作情况及接受工作检查指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3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是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租赁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