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动滚球app 关于印发佛山市绘就全市规划一张蓝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府办 发布时间:2016-09-07 15:32:00 字号: 分享至:


乐动滚球app 关于印发佛山市绘就

全市规划一张蓝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佛山市绘就全市规划一张蓝图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国土规划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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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817

 

 

 

 

佛山市绘就全市规划一张蓝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构建与新型城镇化相适应的城乡规划管理体系,强化规划实施管理,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绘就全省规划一张蓝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建规〔20161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央城镇化和城市工作会议、省城镇化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五次会议和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围绕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路,强化城乡规划在城市发展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以高水平规划引领城市现代化,推动城市升级向城市升值转变,加快建设更可持续、更美丽、更宜居的高品质现代化大城市。

(二)工作目标。

2016年年底,初步建立以城市总体规划为统领,近期建设规划为核心,控制性详细规划为抓手,科学合理、完整高效的城乡规划体系,完善“一张蓝图干到底”的体制机制,构建与依法行政相适应的规划管理新秩序。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两个规划”,构建全省空间规划体系。

1.对接“两个规划,谋划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

建立健全与新型城镇化相适应的体制机制,依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以及《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和《珠江三角洲全域空间规划(20142020年)》(以下称“两个规划”),制定我市新型城镇化规划,于“两个规划”出台半年后编制完成,并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备案。(牵头单位:市国土规划局;配合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局)

现行分区规划已到期或即将到期,正在或即将编制、修改分区规划的区,在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开展工作的同时,应当通过分区规划编制或修改做好与“两个规划”的对接。(牵头单位:各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国土规划局、发展改革局)

2.依法开展分区规划编制和上报。

加快分区规划修编和上报审批工作。2016年底前,城市总体布局未完全包含在新一轮《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中心城区范围的各区,其现行分区规划已到期的,必须完成新一轮分区规划编制及上报工作。并应当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开展分区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工作。(牵头单位:各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国土规划局)

注重城乡规划创新,积极推动城市总体规划由设计型、技术型规划向决策型、结构型规划转型,引导城市总体规划重点解决宏观性战略性问题。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强化公共资源管控、公共服务供给,突出基于全市各级政府事权的权责体系,研究确定可实施、可评估、可考核的指标,建立健全空间满覆盖、事权不重叠的空间政策体系。(牵头单位:市国土规划局;配合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局)

3.按计划完成“十三五”近期建设规划编制。

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抓紧制定市“十三五”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2016年底前,完成“十三五”城市近期建设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依据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于每年第一季度前完成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的编制和审批,作为当年城市建设的依据。(牵头单位:市国土规划局;配合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局、住建管理局、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

将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作为落实“三规合一”,打造一张蓝图的空间统筹和实施平台,建立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年度重点项目协同制度,同步在空间上落实各有关部门的项目、土地,重点推进各部门信息互通、管理无缝衔接,形成一张蓝图分头实施的合力。(牵头单位:市国土规划局;配合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局、住建管理局、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

4.大力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全面提高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的覆盖率,各区应按照2016年“2+5”城市组团全覆盖、2018年全市建设用地全覆盖为目标,根据《佛山市控规编制任务范围图》和佛山市控规管理单元划分进行分解和细化,加快研究和制定控规编制工作方案和年度编制计划,经区人民政府审议后报市国土规划局审查。为保障控规编制的顺利推进,各区人民政府应根据年度编制计划,将控规编制规划经费足额纳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最大限度保障编制经费的落实。到2017年基本建立分内容分层次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和动态调整机制。(牵头单位:各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国土规划局)

推进控规制度改革与创新试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从优化管理程序和完善技术标准两方面入手,切实解决当前控规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提高控规管理的实效性和可实施性。进一步做好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牵头单位:市国土规划局;配合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公安交警支队、环境保护局、水务局等)

5.提高村镇规划水平。

组织编制各区的全域城乡人居环境改善建设规划,加快村镇规划编制进度。2016年底前,各区完成全域城乡人居环境改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统统管控力度。(牵头单位:各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住建管理局、国土规划局、环境保护局、水务局、农业局)

6.加快编制各类专项规划。

加快推进生态控制线划定,将低碳生态、环境保护等刚性约束指标落实到控规和各专项规划。2016年底前,将生态控制线划定成果报送市人民政府审批。跟进落实低碳生态城市建设规划。(牵头单位:市国土规划局;配合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住建管理局、环境保护局)

加强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编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依法在评定1年内完成保护规划编制,并按程序上报审批,传统村落要加快完善保护规划。(牵头单位:各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国土规划局、文广新局、住建管理局)

大力推进城市更新。在总结“三旧”改造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着重推进村级工业园、城中村、轨道、高速公路和滨河水岸沿线范围的综合整治和改造升级,破解土地资源瓶颈,促进城市“精明增长”。完善城市更新相关政策。结合南海区作为省新一轮“三旧”改造试点的经验,积极探索完善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加强落实城市更新过程中对于产业扶持、公共利益保障等政策。推进“产业社区”建设。(牵头单位:各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国土规划局、经济和信息化局、住建管理局)

继续推进珠三角城际轨道站场TOD综合开发建设工作。(牵头单位:各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国土规划局、交通运输局、环境保护局)

大力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将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作为建设重点。做好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的实施工作,将综合管廊建设的相关要求落实到控规中。(牵头单位:各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国土规划局、住建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

加大力度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编制《佛山市海绵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在控规和各专项规划中落实《佛山市海绵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有关要求。(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国土规划局、住建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环境保护局)

7.强化城市设计。

分层次、分类型开展城市设计,将城市设计内容纳入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全过程中,塑造城市特色风貌。加快编制重点地段和节点的城市设计,将重要地段和节点的城市设计内容纳入所在区域的控规,指导城市建设。(牵头单位:各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国土规划局、住建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环境保护局、水务局)

(二)构建与新常态相适应的规划管理新秩序。

1.创新城乡规划编制审批机制。

提升规划水平,增强规划科学性和引领性。建立以城市总体规划为统领、近期建设规划为抓手、控规为核心的城乡规划管控体系。(牵头单位:市国土规划局,配合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打造“一张蓝图干到底”的规划实施机制。

开展全市“三规合一”工作,市、区两级根据《乐动滚球app 关于印发佛山市“三规合一”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15790号)有关要求,按步骤开展“三规合一”工作。市有关部门开展中心城区范围内“三规合一”工作,中心城区范围以外“三规合一”工作由各区开展。总结推广南海区“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经验,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开展工作评估和调整,建立完善的“三(多)规合一”工作体制机制。(牵头单位:市国土规划局;配合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局、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局、教育局、民政局)

3.推进规划管理现代化、信息化、智能化。

建立规划建设实施情况动态监管机制,积极配合国家、省规划建设遥感监测工作,加强对规划编制审批和批后管理监督。建立基础资料信息共享机制,切实保障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时效性。(牵头单位:各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国土规划局、住建管理局)

4.落实规划责任追究机制。

实行城乡规划决策终身负责制,对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政纪处分;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移送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牵头单位:各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监察局、国土规划局)

建立分类分级的规划调整机制,建立针对规划强制性内容和空间控制线体系,从编制、审查、评估、考核到问责的监督考核流程体系,完善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机制。(牵头单位:各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国土规划局)

三、工作要求

(一)全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市各级政府要建立协调工作机制,依照本实施方案制订本行政区域内绘就规划一张蓝图实施方案,把绘就规划一张蓝图工作列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对应每条工作任务制定相应的具体工作措施,将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并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

(二)落实经费保障。全市各级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经费。

(三)建立工作情况季度报送制度。每季度月底20号前将本单位绘就规划一张蓝图工作情况报送市国土规划局。

(四)建立专人负责制度。各区人民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于本方案印发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专门负责领导及工作联系人名单报送至市国土规划局。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强化保障。全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要充分认识绘就规划一张蓝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规划引领的效应。各区人民政府和市相关部门应在本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任务和实施方案,按照目标、任务、时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五落实”要求,加强工作的组织保障和资金保障,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二)整合资源,搭建平台。以“多规合一”工作为抓手,整合国土、规划、市政、建设、城管、环境保护、交通等涉及城市管理部门职能,建立城市管理数据一次采集、多部门使用的规范和机制,搭建城市管理综合大平台。

(三)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各区人民政府和市相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积极落实好本区域、本部门范围内的相关工作。按照任务分工,逐级落实目标责任制,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考评指导体系。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城市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用科学态度、先进理念、专业知识去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加大干部业务培训力度,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研讨班,提高队伍专业技术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