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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Steven
留言日期:
2021-09-13
主题:
关于购房资质问题
内容:
本人在佛山市禅城区开办企业,企业已正常运营三年,但社保为异地,请问是否能在佛山限购区域购房?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9-14
答复时间:
2021-09-22
答复单位:
禅城区人民政府
答复内容:

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购房资格问题,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已于2021年9月17日致电您了解情况,根据佛山市的限购政策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的,在限购区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需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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