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信访和节后安全生产保障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保障生态环境安全,2月23日至25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检查组,赴有关区开展专项检查。
2月23和24日,市生态环境局分别组织执法人员对12家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及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节后复产安全检查,督促相关企业做好节后复产环境安全工作,切实落实节后复产“三个一”工作要求。本次检查重点对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对企业存在的未设置事故应急池、雨水截止阀设置不合理、污染治理设施无运行台账、危险废物标识不规范等问题,现场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并通过省环境应急管理平台将隐患问题推送有关企业,要求相关企业限期内反馈整改完成情况,实现隐患问题“闭环”管理。
2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结合此前群众投诉热点,组织市局执法支队、南海、三水、高明分局和属地生态环境所,市区镇三级联动对南海区西樵镇、三水区白坭镇西江沿岸重点涉气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做好污染防治措施和节后复工环境安全生产工作。
当天检查,市区镇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混编组成南海西樵组、三水白坭组两个执法检查组,对南海区西樵镇、三水区白坭镇西江沿岸重点涉气企业特别是涉及塑料、化工、燃煤锅炉等行业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认真查看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节后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等方面的情况。其中,三水白坭组在检查某砖厂第三车间时,发现其废水处理池部分位置缺失安全护栏,存在安全隐患,废气治理设施有两个点位存在跑冒现象;在检查某肥料制造有限公司时,发现该公司存在应急预案部分内容与现场情况不符,应急处理池容积过小、缺乏日常维护,盐酸、硫酸装卸区未配套完善建包围式防渗漏沟渠等问题。对此,检查组逐项向企业指出存在问题,要求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和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节后环境安全保障工作抓细抓实抓好。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还向企业负责人送上《佛山市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南》,帮扶企业做好环保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整改存在问题。此次联合执法检查,检查组共检查企业8间,检查发现问题要求企业整改3间。
在春节前后,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完善应急值守,加强执法检查,及时化解矛盾和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扎实做好环境信访和环境安全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