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法制局关于废止《关于印发佛山市公众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发表时间:2016-08-24 14:49:00 文章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佛山市法制局关于废止《关于印发佛山市公众举报违法排放
工业废水行为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等
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根据《佛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等规定,经评估清理,并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废止《关于印发佛山市公众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06〕314号)、《乐动滚球app
关于印发佛山市公众举报违法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行为奖励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3〕71号),上述文件自通告之日起失效。
佛山市法制局
2016年8月18日
抄送: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办公室、市环境保护局
网站公安备案编号:200501A004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版权所有
佛山市环境信息中心制作与维护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榴苑路20号
办公电话:(0757)83382525 电子邮箱:foshanepb@sthj.m.arw1314.com
ICP备案号:粤ICP备05074746号 网站标识码4406000029
统计代码:
站点访问量:-
稿件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