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方案》解读
发表时间:2019-12-30 15:02:01                       文章来源: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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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和提高保护管理水平,我市2016年12月印发《佛山市供水系统专项规划修编(2014-2020)》,全市供水格局发生重大变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市应对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优化调整。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广东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指引》《佛山市供水专项规划修编(2014-2020)》等有关法律法规。

三、主要内容

本次优化调整主要涉及9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其中调整4个水源保护区,分别是西江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南海第二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羊额-北滘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高明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新增1个水源保护区,均安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消4个取水口已关停的水源保护区,分别是裕泉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容奇-桂洲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金本开发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迳口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总体思路

综合考虑饮用水水源地现状水质、水量、水环境管理等因素,根据《佛山市供水专项规划修编(2014-2020)》成果,并于现场踏勘水源之后,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 338-2018)、《广东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指引》(DB44/T 749-2010),对佛山市9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优化调整;根据佛山市河网水系的水文、水动力和水环境特征,建立相应的水流水质模型,通过对包含饮用水水源地的河网水量、水质数学模拟预测,从水量、水质两个方面对划分方案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并提出饮用水水源保护对策与措施。

(二)优化调整过程

1.科学提出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编制了《佛山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先后征求我市各区人民政府以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2.征求公众意见

饮用水水源保护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治水、管水的积极性,形成全民参与、人人有责、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并组织召开了听证会,充分听取民意,认真研究,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同时也利用这个机会,进行水源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

3.参加专家评审

为保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我市先后两次参加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专家评审会。专家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科学严谨的意见建议。我市积极采纳专家组的意见,最终形成了科学合理的优化调整方案并通过省人民政府的审批。

(三)优化调整有利于保障水源安全

通过优化调整,全市主要的饮用水水源地均整合布局在水质常年优良的西、北江干流及部分支流上,从源头上保障优质取水。同时,持续推进供水设施及管网建设,形成全市供水管网互通、联网供水、西北江双水源互为备用的供水格局,确保供水安全。

原文:《佛山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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