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对“《佛山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建议稿)起草”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建议稿)起草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90,000.00元。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事业单位法人,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上述证明文件均要求加盖公章。
六、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18日上午9:00至11月24日下午5:00(节假日除外);
2.供应商填报《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将上述资格证明文件以扫描电子件或传真的方式发至我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均要求加盖公章;
3.我单位确定开标时间后发函告知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届时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纸质件与投标文件一并带至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12号)。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佛山市环境保护局
资料接收邮箱:huanbao@foshanepb.gov.cn
联系人:梁小姐 电话:0757-83382458
谢小姐 电话:0757-83359727
传真:0757-83392865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12号
附件:1.《竞争性谈判文件(《佛山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建议稿)起草)》
2.《投标人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