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国发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表时间:2016-07-13 10:29:00                       文章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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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拟对佛山市国发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维护项目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本采购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6年7月13日至2016年7月19日(五个工作日),邀请其他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和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登记。
  一、依据《佛山市环境保护局采购管理工作制度(试行)》,经局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考虑到本项目的延续性、一致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采购项目需求:
  1.采购预算:¥140000.00元
  2.采购内容:让企业端的数采仪通过网络直接报送至广东省环境信息中心的地市级国发软件,以符合环保部数据报送要求,并保障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服务期限为1年。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 具有国发自动监控系统管理与维护经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需要提供的资格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上述证明文件均要求加盖公章。
  五、拟定邀请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东省环境信息中心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磨碟沙大街28号4楼
  六、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环保部《关于加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运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13〕98号)要求全部城市必须通过环境保护部统一发放的国控重点源自动监控核心应用软件(简称“国发软件”)实施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考核,根据环保部污染源监控中心收到的传输数据情况,对各省(区、市)实施考核;在《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运行管理考核实施细则》中要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直出数据必须直接接入地市级、省级污染源监控中心部署的国发软件。即要求企业端的数据要先进入国发软件,中间不能经过其他平台和软件。为此需进行佛山市自动监控系统新版国发软件的部署运维,以符合环保部新的数据报送要求。
  为部署和运维佛山市自动监控系统新版国发软件,需提供三台高配服务器(包括通讯、交换服务器、应用服务器与数据库服务器)和三台服务器所需运行系统软件(包括操作系统、软硬件防火墙、SQL2012数据库和其他系统所需支撑的软件),并需组织相应人员提供运营维护,包括软硬件服务、网络安全维护、和国发软件的运行服务。
  1.在污染源自动监控和国发软件使用运维中,省环境信息中心是较早对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进行资源投入。2013年起,环保部下发国发软件之时,已经组织相关团队进行运维和熟练该国发软件使用情况,从企业端的数据上报-佛山市国发软件-省国发软件-部监控中心。在网络传输方面由省环境信息中心进行运维,保障市国发软件-省国发软件上报数据到部监控中心的网络。
  2.目前省环境信息中心已经负责运维了全省各地市的国发软件包括省国发软件的数据上报。2013年12月底,省环境信息中心整合软硬件资源和技术力量,为全省各地市提供上述服务器并安装各服务器所需的支撑软件,并提供国发软件网络接入、日常运营维护等技术服务。
  3.2015年省环境信息中心在国发软件基础上陆续推出广东省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平台。实现与国发软件的对接,实现广东省污染源自动监控-企业端数据查看,方便利于我市在国发软件中的监控值守。由于省环境信息中心具备污染源自动监控和国发软件的运营能力,并在维护成本方面较我市自行部署运营维护大为缩减。
  4.为保持传输有效率工作的稳定性。2014年我局与省环境信息中心签订相关安装运维合同(合同款14万),2015年签订相关系统运维合同(合同款14万),该公司能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技术服务,软件平台各个功能模块正常运行,确保了我市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传输有效率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数据正常上报,为保持传输有效率工作的稳定性,2016年的国发软件运维工作将继续委托省环境信息中心开展。
  七、任何供应商对本项目单一来源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提交异议函和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给本单位。
  八、供应商填报《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上述资格证明文件以扫描电子件或传真的方式发至我局进行登记,均要求加盖公章;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佛山市环境保护局
  资料接收邮箱:huanbao@foshanepb.gov.cn
  联系人:梁小姐       电话:83382458
  梁小姐       电话:83325102
  传真:83392865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12号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7月13日

附件下载:佛山市国发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附件 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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