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环境保护局拟对佛山市“互联网+”环境保护建设模式及服务购买方案设计项目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本采购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6年10月17日至2016年10月21日(五个工作日),邀请其他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和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登记。
一、依据《佛山市环境保护局采购管理工作制度(试行)》,经局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考虑到本项目的延续性、一致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采购项目需求:
1.采购预算:¥140000.00元
2.采购内容:(1)“互联网+”环境保护建设模式及购买服务需求分析,包括:项目清单与资金测算、项目建设模式事权财权分析、项目收益特征分析、项目资金需求特征分析;(2)“互联网+”环境保护建设模式及服务购买方案设计,包括:现有相关领域建设模式总结与评价、“互联网+”环境保护建设模式及服务购买方案设计;(3)“互联网+”环境保护建设项目运营模式建议。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须是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需要提供的资格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上述证明文件均要求加盖公章。
五、拟定邀请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清华大学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环境学院中意环境节能楼1025室
六、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该项目属于《佛山市“互联网+环境保护”项目建设规划设计与咨询》项目的配套延续项目,原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单位是清华大学,中标金额144.9万元。为节省经费和时间、保持项目的延续性,且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之一“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合同采购金额10%” 。
七、任何供应商对本项目单一来源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提交异议函和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给本单位。
八、供应商填报《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上述资格证明文件以扫描电子件或传真的方式发至我局进行登记,均要求加盖公章。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佛山市环境保护局
资料接收邮箱:huanbao@foshanepb.gov.cn
联系人:梁小姐 电话:83382458
何小姐 电话: 83325305
传真:83392865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12号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