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土壤样品制备、保存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表时间:2016-10-17 16:42:00                       文章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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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环境保护局拟对佛山市土壤样品制备、保存项目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本采购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6年10月17日至2016年10月21日(五个工作日),邀请其他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和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登记。

一、依据《佛山市环境保护局采购管理工作制度(试行)》,经局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考虑到本项目的延续性、一致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采购项目需求:

1.采购预算:¥180000.00元

2.采购内容:我局正在组织编制佛山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并在全市布设了土壤样品监测点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作。为了跟踪溯源我市土壤污染情况并进行追踪监测,我局拟对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样品进行保存,建设土壤样品库。

具体包括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制备土壤样品、保存样品、样品入库等工作;整理土壤样品信息资料,建立土壤样品信息检索查询系统,录入土壤样品信息资料,实现土壤样品信息检索查询功能;制定土壤样品的保存办法,严格规范土壤样品存储要求并实施科学管理;制定土壤样品库的管理制度,设计相关表格,满足日后土壤样品出入库以及领用、清理等管理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须是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需要提供的资格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上述证明文件均要求加盖公章。

五、拟定邀请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山大学

供应商地址: 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地环大楼 

六、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中山大学是“佛山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的供应商牵头单位,承担了大量的土壤样品采集工作,保存了所有土壤环境调查采集的样品,收集了各采样点的地理坐标、土地利用类型等文字和图像资料,对土壤样品的采集、制备非常熟悉。为了合理利用佛山市土壤环境调查的成果,减少土壤样品制备的差异性,降低土壤库建设成本,保证相关工作的延续性,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拟确定中山大学为土壤样品制备、保存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七、任何供应商对本项目单一来源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提交异议函和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给本单位。

八、供应商填报《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上述资格证明文件以扫描电子件或传真的方式发至我局进行登记,均要求加盖公章;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佛山市环境保护局

资料接收邮箱:huanbao@foshanepb.gov.cn

联系人:梁小姐       电话:83382458

        张小姐       电话: 83036759

传真:83392865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12号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0月17日

附件下载:佛山市土壤样品制备、保存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附件 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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