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环境保护局拟对“两学一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专题研讨班项目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本采购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6年8月18日至2016年8 月24日(五个工作日),邀请其他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和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登记。
一、依据《佛山市环境保护局采购管理工作制度(试行)》,经局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考虑到本项目的延续性、一致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采购项目需求:
1.采购预算:¥75000.00元
2.采购内容: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需要提供的资格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上述证明文件均要求加盖公章。
五、拟定邀请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大学
供应商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48号浙大西溪校区
六、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全党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部署要求,更好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努力建设高素质的环保干部队伍,加快推进佛山环境质量改善,因此在浙江大学举办佛山市环保系统“两学一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专题研讨班。
1.具有良好的现场教学环境。浙江,是习近平总书记主政过的地方,是我们全面从严治党,提倡求真务实的沃土。当前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点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到浙江实地感受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实践,对于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实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十八届五中全会的召开,增强生态文明建设首度被写入国家五年规划。作为国内经济较为发达的省份之一,浙江省走出了一条“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发展之路。今年四月,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就表示:浙江在生态文明建设和水污染防治方面,做的早,走在前,有很多值得各地学习的好经验、好做法。浙江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生态文明建设很好的结合在一起,为我市环保系统以“两学一做”为载体,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
2.浙江大学是中组部在全国高校中设立的13个基地之一。浙江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的若干所大学之一,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综合性、研究性大学。2009年浙江大学成为中组部在全国高校中设立的13个基地之一,学校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形成“立足浙江、面向全国、走向世界”的干部教育培训和社会服务格局,并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我局首次组织全体在职在编人员和区局领导到省外培训,人数众多,浙江大学干部培训的师资力量、培训管理均较为成熟,能够较好地满足我们的培训需求,有助于我局顺利开展培训。
七、任何供应商对本项目单一来源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提交异议函和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给本单位。
八、供应商填报《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上述资格证明文件以扫描电子件或传真的方式发至我局进行登记,均要求加盖公章;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佛山市环境保护局
资料接收邮箱:huanbao@foshanepb.gov.cn
联系人:梁小姐 电话:0757-83382458
孔小姐 电话:0757-83321339
传真:83392865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12号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