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环境保护局编制《佛山市重点污染行业环境监察执法指引》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表时间:2015-09-29 15:13:00                       文章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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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拟对编制《佛山市重点污染行业环境监察执法指引》项目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本采购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5929日至20151010日(五个工作日),邀请其他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和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登记。

  一、依据《佛山市环境保护局采购管理工作制度(试行)》,经局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考虑到本项目的紧急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采购项目需求:

  1.采购预算:¥110000.00

  2.采购内容:编制《佛山市重点污染行业环境监察执法指引》,包含一般行业执法指引、十大重点污染行业(建筑陶瓷、印染、制革、金属表面处理、有色金属(铝、不锈钢)压延、化工、家具、水泥粉磨、城镇污水处理厂、火电等行业)环境监察执法指引、污染源在线监控执法指引、执法证据制作要点和执法监测采样指引等。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环保及相关领域高级职称技术人员30人以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货品和服务投标(注:“进口货物和服务”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四、需要提供的资格文件

  1.法人授权书(原件);

  2.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环保及相关领域高级职称证书(30人以上)(复印件)。

  上述证明文件均要求加盖公章。

  五、拟定邀请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

  供应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桂丹西路98

  六、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1、《指引》编制需要熟悉掌握我市工业企业的排污现状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污指标核定与分配情况。该学院之前在我市开展了污染源普查、重点工业企业生产及排污情况调查等相关工作,且学院地址也位于我市范围内,对佛山本地情况非常熟悉。这些都与《指引》的内容关联十分密切,同时也可以确保前后工作的一致性,能够给予更贴合佛山本地实际的指导意见,是编制《指引》条件适合的单位;

  2、该学院是专门的环保院校,熟悉重点污染行业的污染治理水平及现场检查要点,且具有雄厚的环保专业师资力量,具备长期为各级环保执法人员开展重点污染行业环境执法培训的能力,符合项目需要。

  七、任何供应商对本项目单一来源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提交异议函和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给本单位。

  八、供应商填报《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上述资格证明文件以扫描电子件或传真的方式发至我局进行登记,均要求加盖公章;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佛山市环境保护局

  资料接收邮箱:huanbao@foshanepb.gov.cn

  联系人:梁小姐       电话:83382458

          林先生       电话:83325102

  传真:83392865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12号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9月29

附件下载:编制《佛山市重点污染行业环境监察执法指引》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附件 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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