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全市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8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42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46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25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浓度的第95百分位数为1.2毫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浓度(O3-8h)的第90百分位数为102微克/立方米,其中二氧化氮超出国家二级标准限值。按照空气质量指数(AQI)评价,全市优良天数占整月有效天数的96.7%。
4月全市发生1天轻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臭氧。与上月相比,全市SO2、NO2、PM10、PM2.5、O3-8h均环比下降,CO环比持平;全市优良天数占比下降0.1个百分点。4月全市及五区不达标天数均为1天。
备注: 2019年4月空气质量情况及与上月情况
时段 | SO2平均 浓度 | NO2平均 浓度 | PM10平均浓度 | PM2.5平均浓度 | CO浓度第95位百分位数 | O3_8h浓度第90位百分位数 | AQI达标天数比例(%) |
2019年4月 | 8 | 42 | 46 | 25 | 1.2 | 102 | 96.7% |
2019年3月 | 9 | 49 | 55 | 30 | 1.2 | 122 | 96.8% |
年二级标准 | 60 | 40 | 70 | 35 | 4.0 | 160 | - |
注:注:1.SO2、NO2、PM10、O3_8h和PM2.5浓度单位为μg/m3;CO浓度单位为mg/m3;2.空气质量统计数据为实况数据;3.因总站暂未完成2018年9月1日前国控点位的实况数据转换,故4月空气质量状况暂不做历史同期比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