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全市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分别为9、48、64、35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浓度的第95百分位数为1.2毫克/立方米,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浓度的第90百分位数为105微克/立方米。按照空气质量指数(AQI)评价,全市优良天数占整月有效天数的90.3%。
12月全市出现3天轻度污染,首要污染物均为二氧化氮。与上月相比,PM2.5、PM10、NO2、O3-8h和SO2浓度有所下降,CO浓度有所上升;与去年同期相比,PM2.5、PM10、NO2、O3-8h、SO2和CO浓度均有所下降。12月份全市3天不达标,禅城、南海、顺德、高明、三水不达标天数分别为4天、5天、1天、0天和4天。
备注: 2018年12月空气质量情况及与去年同期、上月情况
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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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2平均
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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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平均
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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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10平均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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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2.5平均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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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浓度第95位百分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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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3_8h浓度第90位百分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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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I达标天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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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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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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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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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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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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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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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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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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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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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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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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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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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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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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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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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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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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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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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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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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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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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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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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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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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二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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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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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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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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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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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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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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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SO2、NO2、PM10、O3_8h和PM2.5浓度单位为μg/m3;CO浓度单位为mg/m3;
数据按照《关于调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有效性统计方法的通知》(总站气字[2016]276号)中的新规定进行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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