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全市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分别为15、51、68、42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浓度的第95百分位数为1.1毫克/立方米,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浓度的第90百分位数为153微克/立方米。按照空气质量指数(AQI)评价,全市优良天数占整月有效天数的90.0%。
11月我市受2次冷空气过程影响,平均气温较常年偏低0.3~4.1℃,北、中部月雨量较常年偏多3~4倍,南部正常略偏少,月日照时数较常年偏少7~8成。11月全市共出现3天轻度污染,首要污染物分别为NO2、PM2.5和O3-8h。与上月相比,SO2、NO2、PM2.5、PM10和CO浓度均有所上升;与去年同期相比,SO2、NO2、PM10、CO、PM2.5和O3浓度与去年同期均有所下降。11月份全市3天不达标,禅城、南海、顺德、高明、三水不达标天数分别为4天、2天、4天、4天和5天,超标污染物分别为NO2、PM2.5和O3-8h。
备注: 2017年11月空气质量情况及与去年同期、上月情况
时段 |
SO2平均 浓度 |
NO2平均 浓度 |
PM10平均浓度 |
PM2.5平均浓度 |
CO浓度第95位百分数 |
O3_8h浓度第90位百分数 |
AQI达标天数比例(%) |
2017年11月 |
15 |
51 |
68 |
42 |
1.1 |
153 |
90.0% |
2016年11月 |
16 |
52 |
74 |
52 |
1.5 |
162 |
73.3% |
2017年10月 |
13 |
40 |
57 |
35 |
1.0 |
177 |
74.2% |
年二级标准 |
60 |
40 |
70 |
35 |
4.0 |
160 |
- |
注:SO2、NO2、PM10、O3_8h和PM2.5浓度单位为μg/m3;CO浓度单位为mg/m3; 数据按照《关于调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有效性统计方法的通知》(总站气字[2016]276号)中的新规定进行统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