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全市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分别为13、38、36、24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浓度的第95百分位数为1.2毫克/立方米,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浓度的第90百分位数为99微克/立方米。按照空气质量指数(AQI)评价,全市优良天数占整月有效天数的93.1%。
5月份,全市继续深入开展码头、沙场、堆场、搅拌站扬尘防治专项整治行动,督办部分大气治理重点项目,跟进玻璃、铝型材等行业整治进度,检查电厂烟气治理工程等项目,继续保持环保执法的高压态势。同时,全市进入汛期后,降雨充足,雨量偏多,有利于污染物沉降,各项污染物除CO与上月持平,其他污染物浓度均有所下降。与去年同期相比,除O3持平,其他污染物浓度均有所下降。5月全市不达标天数为2天,均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NO2和O3。五区不达标天数均为1天,主要污染物为NO2或O3。
(备注:2015年4月,SO2、NO2、PM10、PM2.5月均浓度分别为18、39、53、34微克/立方米, CO浓度的第95百分位数为1.2毫克/立方米,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浓度的第90百分位数为147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占90.0%。去年5月SO2、NO2、PM10、PM2.5月均浓度分别为20、50、47、32微克/立方米,CO浓度的第95百分位数为1.4毫克/立方米,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浓度的第90百分位数为99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占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