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
一、按照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运行广东省环境风险源与应急资源信息数据库平台的通知》(粤环办函〔2019〕90号)要求,自2019年5月起,各相关企事业单位编制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请通过广东省环境风险源与应急资源信息数据库平台在线申报备案,我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不再受理纸质版材料。已在我市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纸质版)备案的企事业单位,亦需登录平台进行信息补充填报。广东省环境风险源与应急资源信息数据库平台网址:http://120.79.139.80 (建议使用谷歌/Google Chrome浏览器、火狐/Firefox浏览器),请使用企业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注册,初始密码为社会信用代码后六位。
二、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指导性意见)》,属名录范围内的行业企业,均需组织编制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名录范围以外的其他企事业单位,我局鼓励制定单独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三、根据《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佛山市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受理跨区级行政区域的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省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重点排污单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各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受理除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受理备案的其他建设项目和企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四、为更好指导企业使用广东省环境风险源与应急资源信息数据库平台填报工作,我市各区生态环境分局建立了佛山市应急平台企业填报QQ群(禅城:1020251081,南海:665880461,顺德:868282059,高明:532896754,三水:1020135650),请相关企业填报人员加入本区工作群。
附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指导性意见)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