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 山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佛环听公〔2016〕5号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佛山安亿纳米材料有限公司认为我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佛环听告字〔2016〕17号)处罚过重,向我局提出行政处罚听证申请。经我局审查,认为符合听证要求,同意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听证会公开进行,听证会允许旁听,有意旁听者,请于9月7日前电话预约并登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并于9月9日9:30持有效身份证件,到达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12号。旁听者须遵守听证会纪律,由工作人员引领入场和退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请人:佛山安亿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佛山市环境保护局
案由:佛山安亿纳米材料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听证会时间:2016年9月9日9:30
听证会地点:佛山市环境保护局(禅城区市东下路12号)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