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十四五”期间国控考核、省控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决定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开展全面攻坚劣Ⅴ类市控考核断面行动。
一、坚持目标导向,突出科学治水
(一)明确工作目标
2025年市控考核断面(见附件1)年均值全部消除劣Ⅴ类,并力争达到水质考核目标。2021年至2025年各年度劣Ⅴ类水体控制比例分别为30%、25%、15%、10%和0,各区各年度劣Ⅴ类水体控制比例见附件2。
(二)坚持系统治理
深刻把握“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科学内涵,坚持“流域治理+一河一策”治理策略,统筹推进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水里岸上综合治理,提高治理科学性、系统性。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治水
按照“一年制定方案、三年专项整治、一年巩固成效”总体要求,开展七大专项行动,强化污染源头治理,提高治理精准性、有效性。
(一)开展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专项行动
深入推进排水设施“三个一体化”改革,完善城乡污水处理设施,补齐污水管网缺口,加强污水管网排查修复和雨污管网错接混接改造,因地制宜开展雨污分流,减少初雨污染和污水溢流。结合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总攻坚工作,强化整治提升类、重建类村级工业园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杜绝生活污水直排。到2025年底,全市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75%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厂进水BOD5浓度达到省的统一要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BOD5浓度达到80mg/L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各区政府具体实施,下同)
(二)开展暗涵整治专项行动
全面摸清市控考核断面所在河涌所属及直接汇入的暗涵底数及污染状况,采取清污分流改造、清淤疏浚等措施,减少暗涵污染。(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水利局配合)
(三)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
通过“查、测、溯、治”措施,全面摸清市控考核断面所在河涌入河排污口底数、查找源头、分类整治、树牌公开,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监管体系。(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四)开展镇级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专项行动
以镇级工业园区为整治对象,围绕“管网全覆盖、雨污全分流、污水全收集、处理全达标”目标,开展园区内排水单元工业废水、生活污水、雨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五)开展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专项行动
落实《佛山市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五年工作方案(2019-2023)》,优先推动丹灶、西樵、均安、杏坛、龙江、荷城、更合、大塘、芦苞等养殖尾水对市控断面影响较大区域开展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到2024年上半年,全市完成10万亩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有效治理养殖尾水。(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六)开展涉水违法建设清理专项行动
全面摸清市控考核断面所在河涌河道涉水违法建设情况,分年度分批次进行清理,按有关规划要求为截污管网、碧道及生态岸线建设留出生态空间。(市水利局牵头)
(七)开展清淤疏浚和生态补水专项行动
制定市控考核断面所在河涌清淤疏浚计划,有序开展轮疏,降低内源污染;采取闸坝联合调度等措施,合理提高水体流动性,提升河涌自净能力。(市水利局牵头)
各市直牵头单位按照分工组织全面摸清污染底数,列出重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印发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坚持制度优先,突出依法治水
(一)严格依法治水。全面实施好《佛山市排水管理条例》,严格规范污水处理、排水管理等工作;加快报批《佛山市河涌水污染防治条例》并组织实施,用严密法治保护好水生态环境。
(二)实施挂图作战。落实“一断面一方案一图表”,水质现状为劣Ⅴ类的河涌,各区要组织河长领治,制定整治方案、工程项目作战图和进度表,建立“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目标化、目标责任化”的倒逼模式,实现消除劣V类水质,力争达到水质考核目标。
(三)强化督查督办。完善“提醒—督办—挂牌督办—市委书记市长环境保护督查令”的四级督办体系,对重点工作推进不到位、劣Ⅴ类水体控制比例未达标的进行提醒、督办;对重点工作严重滞后、未完成年度劣Ⅴ类水体控制比例的实施挂牌督办,必要时下达市委书记市长环境保护督查令。
四、坚持结果导向,突出责任治水
(一)全面压实责任
各区政府是开展全面攻坚劣Ⅴ类市控考核断面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坚决扛起责任,抓好任务落实,有序推进行动。市有关单位要牵头开展专项行动,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跟进,形成整治合力。各级河长要将市控考核断面消除劣Ⅴ类作为履职的硬性指标,落实认河、巡河、治河、护河责任。
(二)强化责任考核
突出实绩导向作用,将开展全面攻坚劣Ⅴ类市控考核断面行动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对履职尽责、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给予表扬;对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依纪依规严肃追责。
(三)加强全民参与
加强信息公开,每月向社会公布市控考核断面水质状况和各区、镇(街道)水环境质量状况,接受社会监督。畅通监督投诉渠道,及时、有效处理涉水投诉,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加强宣传,组织报道攻坚成效,引导社会各方积极主动参与,营造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附件:1.市控考核断面基本情况
2.各区市控考核断面年度劣Ⅴ类水体控制比例
佛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21年6月15日
佛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21年6月15日印发
附件1
佛山市“十四五”市控考核断面
附件2
各区市控考核断面年度劣Ⅴ类水体控制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