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我局对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目标及整改措施,认真自查,举一反三,完成了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措施编号“六(二)”、“六(三)”)的整改工作,拟予以销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编号“六(二)”、“六(三)”)
(一)整改任务:污染治理工作统筹不够,一些跨界河流治理存在“左右岸、上下游、干支流”不协调问题。
(二)整改目标:加强跨界河流治理统筹协调,形成全流域系统治水、协作共治机制,有效解决“左右岸、上下游、干支流”不协调问题。
(三)省整改措施:
1.六(二):
实施“挂图作战”。省环境保护厅会同省有关部门指导各相关市按照“流域统筹、系统治理、统一标准、一体推进”理念,将重点跨界河流治理项目、治污设施能力、排污口分布、界河两岸设计标准、工业产业布局等内容整合到“一张图”上,将每个工程的任务安排、进度、问题整合到“一张表”上,坚持一张图干到底,做到同一节奏、同一规划、同一标准、同一机制。
2.六(三):
强化区域协作。省环境保护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定期分流域、分片区组织召开整治工作协调会、对接会,强化沟通协调,对接工作进度,确保整治目标、进度统一。定期组织联合执法、交叉执法,推动形成统一的执法标准。充分发挥省练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联席会议的作用,进一步强化推广深圳、东莞市党委、政府领导和部门全面参与的茅洲河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做法,各相关市建立流域上下游协调机制,加大统筹力度,确保政令统一、步调一致、任务落实。
(四)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整改
(五)我市销号决定主体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已加强跨界河流治理统筹协调,形成全流域系统治水、协作共治机制。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我市涉及的主要跨界河流整治工作为广佛跨界河流整治,我市坚持以水质改善为目标,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完善跨界水污染联防联治机制。
1.坚持流域治理,突出科学治水
我市牢牢把握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搭建“流域-控制单元-控制断面”管理体系,坚持流域治理,以大项目推动大投资、大治理,综合统筹跨区域、上下游、左右岸、水里岸上综合治理,建立科学的治理思路。重点推进广佛跨界流域中里水河、北村水系、左岸涌、乐平涌、九曲河、佛山涌等主要支涌的流域综合整治。目前左岸涌、乐平涌流域治理项目已基本完成;正在推进佛山涌、九曲河流域综合整治、里水河流域治理和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EPC项目,广佛跨界河流水质持续改善。
2.强化区域协作,突出协同治水
(1)省级统筹,建立广佛两市协同治水机制。2019年,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佛跨界河流水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9〕64号),从省级层面强化了统筹协调;同时,在省生态环境厅的统筹指导下,广州、佛山两市分别编制了广佛跨界河流污染整治方案,两市协同推进整治工作;省生态环境厅每月制定《珠江西航道鸦岗国考断面达标攻坚干流水质分析图》,及时掌握广佛两市水质变化情况,调度跟进两市治理工作。
(2)互动交流,建立跨市沟通协调机制。一是利用广佛同城工作平台,广佛两市党政主要领导多次联合召开会议、开展现场调研,研究部署协同推进广佛跨界河流整治等工作;二是广佛肇清云韶6市每年轮流主持召开环保专责小组联席会议,研究推动广佛跨界河流整治等流域水环境整治。2019年建立了《广佛清协同推进重点国考鸦岗断面水质达标联席会议制度》,持续深化跨市沟通协调,推进鸦岗断面水质达标;三是自2018年10月开始,我市跟广州市建立了跨界河流水质数据共享机制,每月交换监测数据,为协同共治提供支撑。
(3)加强监管,建立环境执法联动机制。广州市和佛山市、南海区和花都区、三水区和花都区、清远市清城区分别建立了跨界区域环境执法联动机制,联合开展跨界环境执法等工作,有力推动跨界水污染联防联治。
三、评估结论
已完成整改目标,并针对目标落实相应整改措施。拟对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措施编号“六(二)”、“六(三)”整改任务予以销号。
公示时间:2021年2月2日至2021年2月8日。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榴苑路20号(邮政编码:528000)
联系电话:0757-83129107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