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0-12-25 17:19:12 文章来源: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及《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环函〔2020〕201号)等文件要求,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部门在2020年底前,应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有关规范对辖区内各县(市、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进行评估,并编制评估报告,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我局委托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开展了相关评估工作,现将《佛山市禅城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报告》等五份报告予以公告。
附件:1.佛山市禅城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报告
2.佛山市南海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报告
3.佛山市顺德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报告
4.佛山市高明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报告
5.佛山市三水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报告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