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我局对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目标及整改措施,牵头对其中固废专项督察整改四(二)整改任务开展了销号评估,现按省、市相关销号工作规定将评估报告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我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我局将对来信来电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审定评估结论并修改完善评估报告。
一、整改任务[固废专项督察整改四(二)]
(一)省整改任务:处置能力结构性失衡明显问题。由于广东省对固体废物管理长期重视不够,污染防治规划频频落空,粤西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广东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理示范中心二期、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二期、东莞虎门立沙岛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工程等一批规划要求建设的重点项目一拖再拖,无一建成。韶关市的粤北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虽已建成,但受所在区域血铅事件影响已停产近4年,加之此类设施容易引发邻避问题,各地政府主动谋划不够,建设积极性不高,很多地方应建未建,正是由于这些问题,导致全省固体废物处置能力结构性失衡问题十分突出,全省焚烧类、填埋类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缺口分别高达15万吨/年和10万吨/年。
(二)销号决定主体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三)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前
(四)整改目标:
1.省整改目标:提升全省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优化全省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结构。确保到2020年新增危险废物填埋和焚烧处置能力25万吨/年。
2.市整改目标:推进我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项目建设,至2020年年底,全市危险废物焚烧能力达到6万吨/年以上,确保我市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五)整改措施:
1.省整改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地方主体责任。各地党委政府强化担当意识,综合考虑当地城市规划建设的实际情况,科学论证,优化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项目的选址。各地将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纳入当地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及早谋划,大力推进处置设施建设。鼓励产废量大的企业自行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推动源头减量。
2.市整改措施:
(一)按照《佛山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纲要(2015-2020)》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文件要求,切实推进各项目进展,大幅提高危险废物本地化处置能力,力争到2020年年底,全市危险废物焚烧能力达到6万吨/年以上,进一步保障我市危险废物处置处理和应急能力。
(二)依法推进区域危险废物收集、中转、贮存网络建设,切实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提高服务水平,2019年年底前在南海、顺德、三水区各建成一个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推进生活源危险废物回收体系建设,完善废电池、废荧光灯管等生活源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网络。提高废铅酸蓄电池、废矿物油等社会源危险废物的规范化收集处置率。推进废弃农药及其包装物回收集中处理。
(三)针对我市重点行业危险废物特点,积极推动大型危险废物产生企业自建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2019年重点为我市陶瓷行业的煤焦油、含酚废物(共约18万吨/年)和铝材行业综合废物水污泥(约25万吨/年)企业内部资源化利用提供技术指引,解决上述约43万吨/年的危险废物处置出路问题。
(四)依托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等国内专业技术单位基于全市危险废物产生种类、数量及处理处置设施现状进行分析,并对全市危险废物近远期的产生量及处理处置设施需求进行合理预测,从结构、空间、资源化利用等多个层面开展佛山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布局研究,进一步完善全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系统。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加强固体废物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全市仅有6家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经营单位,处理能力为11.6万吨/年,无焚烧能力。2019年我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佛山市固体废弃物处置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主动作为,积极推进辖区危险废物处理设施的建设。至2020年11月26日,全市新增5家企业已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处理能力增加至41.4万吨/年;另有富龙环保等项目已建成正在进行验收和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全市危险废物焚烧能力已达到6万吨/年以上。
2.为有效破解中小微企业危废出路难题,佛山市积极探索开展危险废物专业收集试点工作,在全省率先探索构建全市危险废物收集网络,先后印发《佛山市危险废物收集中转贮存试点工作方案》、《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收集中转贮存试点工作的通知》,至2020年11月底,全市已有3家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试点单位,16家危险废物专业收集试点单位。
3.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构建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体系。至2020年8月,我市先后出台机动车维修行业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危险废物、涉酸涉碱行业危险废物以及危险废物规范化、佛山市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四个专项工作方案,加快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要求和措施,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排除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风险。
4.2017年-2020年我市各级环保部门积极推动大型危险废物产生企业自建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重点对陶瓷行业的煤焦油、含酚废物和铝材行业综合废物水污泥企业内部资源化利用提供技术指引,其中纳入省固废管理平台的陶瓷行业的煤焦油、含酚废物从2016年的2815吨逐年上升至2019年的170718吨(数据截至2020年11月30日);2019年4月委托佛山市三水区铝加工行业协会对我市铝材行业综合废物水污泥处置的技术路径进行深入调研和探讨,为企业提供了统一的处理处置途径。
5.我市依托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佛山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布局研究报告,并通过了专家评审,该项目对我市危险废物近远期的产生量及处理处置设施需求进行合理预测,从多个层面开展佛山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布局研究,为我市在“十四五”规划以及“无废城市”创建提供了重要依据,为完善我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系统提供了技术支撑。
三、评估结论
已完成整改目标,并针对目标落实相应整改措施。拟对固废专项督察整改四(二)整改任务予以销号。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1日 至 2020年12月17日
来信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榴苑路20号
联系电话:83383443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