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我局对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目标及整改措施,牵头对其中固废专项督察整改十二(一)、十二(二)、十二(三)2整改任务开展了销号评估,现按省、市相关销号工作规定将评估报告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我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我局将对来信来电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审定评估结论并修改完善评估报告。
一、整改任务(分类及措施编号)
(一)省整改任务:违法违规处置问题严重。一些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企业常常“空手套白狼”。
(二)销号决定主体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三)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前
(四)整改目标:
1.省整改目标:规范企业依法依规处置危险废物。
2.市整改目标:强化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环境监管,依法严厉查处违规经营单位,打击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违法违规经营、处置行为。规范危险废物经营企业经营行为。加强教育培训,每年开展一次面向经营单位的教育培训,提高企业的守法意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经营年报、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等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危险废物经营活动。
(五)整改措施:
1.省整改措施:
十二(一):各地进一步强化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环境监管,依法严厉查处违规经营单位,打击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违法违规经营、处置行为。
十二(二):开展危险废物经营企业规范化抽查考核检查,规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经营行为。
十二(三)2:各地加大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教育培训,不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依法依规开展危险废物经营活动。
2.市整改措施:
(一)加强对产废企业和处置企业的抽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立案处罚;进一步强化对全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环境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违法违规经营、处置行为。开展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工作,探讨建立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视频监控系统,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等全过程进行监管,确保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按照法律规范开展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工作,降低环境风险。开展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行为专项排查打击行动,摸排固体废物领域中存在的非法转移、贩卖、处置危险废物利益链条及垄断破坏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秩序背后的“黑中介”、涉黑涉恶势力和“保护伞”,对非法处置危险废物链条连根拔起,逐步规范固废处置领域的环境和秩序。
(二)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季度重点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现场规范化考核检查,规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经营行为,认真核对企业经营台帐,降低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
(三)加强教育培训。每年开展一次面向经营单位的教育培训,提高企业的守法意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经营年报、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等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危险废物经营活动。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强化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2019年,佛山全市有富龙、创伟、格能、骏诚、科朗、和利等6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全年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共开展了12次危险废物规范化检查,共开展了24次环境安全专项检查,该6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2019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合格率100%。2020年1-11月,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共对406家企业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检查;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每季度组织开展全市五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危险废物环境安全和规范化管理专项工作抽查,共抽查45家企业,并对被检查企业进行现场帮扶和指导。
2.为有效破解中小微企业危废出路难题,佛山市积极探索开展危险废物专业收集试点工作。在全省率先探索构建全市危险废物收集网络,先后印发《佛山市危险废物收集中转贮存试点工作方案》和《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收集中转贮存试点工作的通知》,至2020年11月底,全市已有3家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试点单位,16家危险废物专业收集试点单位。
3.结合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和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与公安部门的合作。会同公安部门开展2019 “净土”专项行动,其中2019年5月15日在南海狮山和顺德容桂同时开展无牌无证涉污窝点进行统一收网行动,一举捣毁南海区狮山镇官窑小榄刘家村工业区、大布马洞村工业区和顺德区容桂街道宇创五金厂等3个非法处置油桶涉环境污染犯罪窝点,共计抓获16名涉案嫌疑人,现场扣押作案车辆2台,固废油桶约3500个,生产加工机器4台;5月16日,对三水区乐平易前平废品回收站涉环境污染窝点进行收网,共计抓获5名涉案嫌疑人,现场扣押固废油桶500个,生产加工设备一批。2020年6月1日,我市出台了《佛山市开展固体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市生态环境局统筹市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开展固体废物专项检查,将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作为全市今年生态环境领域行业乱象的重点整治任务之一,开展了多次危险废物专项检查行动;全市生态环境、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海事部门、检察机关等五剑合璧,形成合力,确保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得到顺利处理。公安部门将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纳入“昆仑2020”专项行动打击重点,第一时间成立环境污染犯罪打击工作专班,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深入开展线索排查、信息研判,持续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摸排查清涉案犯罪事实。据统计,2020年1-10月份,全市涉危险废物行政处罚69宗,处罚金额270万元。
4.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导和培训。2019年,全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共组织55场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业务培训,基本覆盖全市重点企业;依托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加强对产废企业的现场核查,指导企业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2020年1-11月,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共对406家企业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检查,对被检查企业加强了教育和宣传。
三、评估结论
已完成整改目标,并针对目标落实相应整改措施。拟对固废专项督察整改十二(一)、十二(二)、十二(三)2整改任务予以销号。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1日 至 2020年12月17日
来信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榴苑路20号
联系电话:83383443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0 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