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佛山市环境应急专家库专家名单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8-28 15:25:25 文章来源: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应急预案专家评审及环境应急管理中的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经各有关单位推荐、个人自荐和我局严格遴选,现将佛山市环境应急专家库专家名单进行公布,分为环境应急处置组和环境应急预案评审组,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环境应急处置组和环境应急预案评审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环境应急处置组主要工作职责
1.协助处理突发环境事件,指导制定环境应急处置和环境应急监测方案,必要时参加现场环境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建议;
2.参与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符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适用范围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环境损害评估;
3.参与环境应急管理重大课题研究,参与环境应急相关制度制定,为环境应急管理提供依据;
4.参与环境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及相关学术交流与合作;
5.承担其他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二、环境应急预案评审专家组主要工作职责
1.参与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评审;
2.协助企业处理突发环境事件,指导和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必要时参加现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建议;
3.协助企业组织开展环境应急管理培训;
4.参与环境应急管理重大课题研究,参与环境应急相关预案、方案的制定和评估;
5.参与环境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及相关学术交流与合作;
6.承担其他与环境应急有关的工作。
环境应急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不定期的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如需获取专家联系方式,请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0757-83033489)
附件:佛山市环境应急专家库专家名单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8月28日
附件下载:佛山市环境应急专家库专家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