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生态环境局转发关于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4-24 15:02:25 文章来源: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分局、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现将省生态环境厅《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结合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工作部署,现提出如下贯彻落实要求:
一、全面开展环评文件质量自查自纠工作。各区分局要针对环评受理、公示和征求公众意见、批复及审批公告等环节,迅速组织开展辖区内自2019年11月1日后审批的环评文件质量自查自纠工作,其中,环评报告书100%自查,报告表按一定比例开展自查,自查自纠报告于6月1日前报送我局。
二、开展环评文件技术检查工作。我局将于近期组织开展环评文件技术抽查工作,主要抽查各区分局于2019年11月1日以来负责审批的环评文件编制、审批质量及受理、审批全过程留痕情况,请各区分局于5月1日前将上述时限内审批的项目清单(详见附件2)报送我局。今后,我局将按季度持续开展环评文件技术抽查工作。
附件:1.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
2.各区分局环评审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