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3月1日至3月10日作出的不予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知的公告
发表时间:2019-03-07 16:46:00 文章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序号 |
通知名称 |
文号 |
时间 |
通知文件全文链接 |
1 |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不予审批《佛山市三水进欣制线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通知 |
佛环函〔2019〕326号 |
2019年3月1日 |
见附件 |
2 |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不予审批《佛山高明腾信港口物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报告书》的通知 |
佛环函〔2019〕327号 |
2019年3月1日 |
见附件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或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12号,邮编:528000
联系电话:0757-8328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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