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佛山市生态环境局机关第七党支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坚持党建业务双融双促,切实抓好党支部建设,全体党员干部勠力同心,攻坚克难,用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着力打造“严执法,暖服务,解民忧,促发展”的支部品牌。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第七党支部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共产党简史以及党员模范先进事迹等为重点学习内容,结合党史学习教育“1+10+N”工作,每半月组织一次党史学习活动,通过支部书记带头讲课、党员轮流讲课、党支部学习、党小组学习等方式,利用“学习强国”平台等渠道加强学习,组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不断提升支部党员政治意识,强化政治纪律,引导党员干部在工作岗位中勇于担当,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争创工作佳绩。
二、全力支援疫情防控
第七党支部承担局疫情防控综合协调和污水处理厂尾水消毒检查工作,起草修订了局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工作方案4次,做好局专班上传下达、统筹协调工作,积极对接市指挥部最新工作部署,协调局专班工作组落实医废环境监管、饮用水源环境监测、值班值守等相关工作,确保局专班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组织支部党员对61家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全面指导检查,定时调度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及尾水消毒情况,组建由9名行业专家组成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专家组,充分发挥专家组专业水平和辅助决策作用。支部委员带头报名参加支援基层防疫工作,支部共7名党员和2名群众主动报名参加,奔赴禅城区社区、南海区社区、三水区云东海街道支援基层防疫。
三、推动党建执法双融合
以党建为引领,紧紧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中心工作任务,立足本职岗位,以党建为引领,促进执法业务工作,推动支部品牌创建工作。支部党员到企业现场开展执法工作时,全程佩戴党徽,主动亮明党员身份,接受群众监督。支部党员主动加入到局环境应急值守值班工作,全年24小时应急值班。积极参加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处理处置,如有效化解和利环保等突发环境应急事件。制定廉政执法告知文书,党员干部在开展现场检查时,主动向企业出示告知内容,接受群众的监督。开展“三个一”执法服务,在执法过程中向企业派发一本宣传册,做好普法宣传;就检查发现的问题同企业负责人开展一次座谈,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就需要整改的企业开展一次回头看,跟进企业整改情况。统筹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现场执法、安全生产和信访维护等工作,据统计,2020年,共出动执法人员68285人次,检查企业29928家次,立案803宗,处罚金额1.21亿元;指导320家企业完成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和101家企业完成环境安全标准化整治工作,统筹完成40个乡镇级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案件14002件,同比下降16.47%,同时,开展涉“邻避”问题专项治理,着力化解南海区浩湖湾小区、南沙区榄核镇居民反映的废气扰民问题,制定“邻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推动部门责任落实,主动指导项目方开展环评工作。
四、开展支部结对共建
第七党支部以支部品牌创建为契机,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分别与区域内工业企业数量多、污染防治压力较大的龙江镇、乐从镇实施支部结对共建帮扶行动,通过与镇街监督管理所支部实施结对共建,搭建了市局与基层镇街的良性沟通平台,畅通了沟通渠道。通过与镇街的多次座谈沟通,了解收集到镇街面临的工作困难,针对问题提供了建议和帮助;结合镇街建议,不断修正市局层面有关工作部署,使得工作部署更加科学有效、更有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如2021年4月在龙江镇组织召开家具制造行业环境污染深化治理暨安全生产工作现场会。多次与结对镇街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共同破解执法难点问题,查处信访热点案件,解决群众反映问题;通过联合执法,现场指导帮助镇街执法人员提升执法能力,服务基层执法水平不断提升,保障基层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五、发挥党员先锋模范
落实党员群众“1+1”结对共进、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增强党员干部的先锋意识,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形成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动力,强化党员宗旨意识,先锋意识和责任意识。支部党员与执法支队9名群众结队共建,以思想进步带动作风、技能及业绩共同进步,开展谈心谈话,掌握思想动态,了解工作生活困难,加强业务交流提升;在党员群众结对共进工作中,积极鼓励优秀干部学习党章党规,向党组织靠拢,挖掘了两名有入党意向群众,已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书,下一步将通过传帮带,帮助他们在思想、行为、能力等方面达到入党要求,早日加入党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完成社区报到工作,积极融入到社区工作,关心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和经济社会建设,主动参与社区组织的疫情防控、人口普查、慰问小区老人、社区清洁、交通秩序指挥等志愿服务活动,参与社区治理共治共建讨论活动,主动领岗尽责,做到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
第七党支部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继续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继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科室职能、立足岗位,深入做好环境执法、环境安全、环境应急、环境信访等各项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近年来, 第七党支部获得上级荣誉表彰:
1.第二党小组(执法三支队)荣获由国家生态环境部表彰的“2019年生态环境信访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单位”称号;
2.2019年,第二党小组(执法三支队)获得第二届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大比武三等奖成绩;
3.第一党小组(执法二支队)连续两年获得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先进集体称号;
4.2020年,许伟聪同志获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执法工作表现突出个人”称号;
5.2020年,戴俊刚同志获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执法工作表现突出个人”称号;
6.2020年,张翼超同志获得“省重点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攻坚工作表现突出个人”称号;
7.2020年,李民同志获得“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表现突出个人”称号;
8.2020年,范瑞航同志获得“省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表现突出个人”称号;
9.2020年,许亚梅同志获得“省生态环境信访维稳工作表现突出个人”称号;
10.2020年,苏然同志获得“省环境应急工作表现突出个人”称号。
11.2021年,李民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联合表彰2020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活动表现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