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1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培训会议
发表时间:2021-11-15 17:20:31                       文章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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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1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佛山市2021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培训会议,市生态环境局唐来奎副局长、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12个成员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生态环境部华南科学研究所专家、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分局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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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开展情况;市检察院杨楚君检察官分析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区别以及二者衔接的要求,同时分享了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心得;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专家介绍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实践经验,展示鉴定工作开展要点;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相关负责人以“环境有价,损害担责”为主题,汇报顺德分局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情况和分享工作启示;与会人员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存在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推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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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生态环境局唐来奎副局长强调,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主动作为,切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落地见效;要加强横向、纵向联动,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落实“谁的领域谁负责”的工作原则;要加强学习培训,借鉴经验,规范办案程序,谋划机制建立,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生态屏障、切实保护好佛山市的绿水青山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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