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教育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新引进高等教育教学科研骨干人才安家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乐动滚球app 关于印发佛山市高等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扶持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8〕38号,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佛山市全职新引进高等教育教学科研骨干人才安家费申报要求、待遇申请和发放的具体操作办法等内容,我局起草了《佛山市新引进高等教育教学科研骨干人才安家费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通过出台细化的细则,方便新引进高等教育教学科研骨干人才申请安家补贴,为深入落实《办法》提供支撑,促进高等教育教学科研骨干人才向佛山聚集,提升我市高校竞争力。
二、《细则》依据
《乐动滚球app 关于印发佛山市高等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扶持办法的通知》。
三、《细则》主要内容
《细则》共14条,对高等教育教学科研骨干人才的资格要求、待遇的申请、发放和管理予以规定。第一条规定了出台细则的目的依据。第二条明确了适用范围。第三条规定了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第四条至第十一条规定了发放标准、申请程序、待遇发放、组织实施和管理。第十二条规定了责任追究的情形。第十三条规定了实施日期和其他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的事项。第十四条规定了细则的解释部门。
四、需要说明的主要问题
(一)《细则》明确安家费的申请由用人单位通过佛山人才网在线申请。
(二)《细则》明确安家费按40%、30%、30%的比例分3年发放。
(三)《细则》明确续领补贴须资格复核。
(四)《细则》明确港澳台等人才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