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文号:FSHCCG-2014)
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2014年佛山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现对采购人临床使用的部分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进行公开集中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的供应商(指国内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国内一级代理商)参加申报。不接受经营企业(除进口产品国内一级代理商外)作为供应商参加本次集中采购的申报。
同一标的、同一质量层次里,若同属一集团公司,不同产地的产品,均视为同一品牌;但不同的注册品牌可视为不同的品牌;同一标的、同一质量层次、同一品牌的产品只接受一个供应商申报。
一、采购人:
佛山市市直、各区(禅城、南海、顺德、三水、高明)一级以上非营利性医疗卫生单位和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站)。
二、集中采购范围:
1、重点关注医用耗材(相对高价值或高技术含量):人工关节、骨科材料、心脏起搏器、介入类耗材、眼科耗材、手术室常用医用耗材部分标的目录(详见采购文件的采购目录)、消化系统内窥镜诊断治疗部分耗材;
2、检验试剂(含病理试剂):包括通用检验试剂和专机专用检验试剂;
3、其他医用耗材:医用高分子及制品、麻醉科耗材、透析器及透析管路、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手术室常用医用耗材(除重点关注医用耗材部分标的目录,详见采购文件的采购目录)、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消毒清洗类、口腔科耗材、采输血类试剂及常用耗材。
凡列入本次集中采购目录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品种必须全部参加此次集中采购,医疗机构不得使用未成交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本次佛山市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范围不包括广东省第一批医用耗材(心胸外科类和神经外科类)阳光采购覆盖的品种目录,如采购周期内国家或广东省医用耗材招标政策有新规定则按照新规定调整执行。
三、采购周期:共18个月,如采购周期内国家或广东省医用耗材招标政策有新规定则按照新规定调整执行。
四、供应商参加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的生产或经营企业应具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或经营资质。
(1)医用耗材及医疗器械检验试剂的生产或经营企业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2)药品检验试剂的生产企业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和《GMP认证证书》,药品检验试剂的经营企业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和《GSP认证证书》;
(3)消毒剂的生产企业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消毒剂的经营企业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参加集中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3年),在生产或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
6、具有及时供货、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
7、通过工作机构组织的供应商资格审核。
8、具有合法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供货来源。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工作机构: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六、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6月24日—2014年7月7日(工作时间)。
七、采购文件工本费:150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八、申报文件报送截止时间:2014年7月28日(星期一)上午11时正。
九、采购文件发售地点: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十、购买采购文件注意:
1、所需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生产(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或备案凭证复印件;(3)如申报进口产品,还需提供进口产品生产企业对国内一级代理商的授权书或经销协议复印件;(4)密码领取委托函(详见采购文件附表17)。所有文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购买人和密码领取委托函指定的被授权领取人须为同一人,并持本人身份证购买采购文件。
十一、报价解密时间:届时请关注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网站。
十二、关于本次集中采购的详细情况请与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联系。
工作机构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办公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广发大厦二十层
邮政编码:528000
联系人:谭先生、林先生
咨询电话:0757-83636010、83636083
传真:0757-83636088
电子邮箱:fshcb@126.com
十三、本次集中采购管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039250
电子邮箱:fszgbzfcg@126.com
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1、2014年佛山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