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
佛机编﹝2013﹞54号
佛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
(内容节选)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区编委:
为加强完善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体系建设工作,根据《乐动滚球app
关于印发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监管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12)670号),设立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为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发展改革局。市发展改革局招标投标管理科加挂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不再加挂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牌子。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市财政局的政府采购管理科的全部职责,包括拟定全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指导全市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政府采购的信息统计工作,监管市级政府采购活动,处理采购供应商投诉,对市级集中采购机构进行考核,监管在全市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中介机构。
(二)划入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土地交易监管的职责。
(三)划入市卫生局药械采购监管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牵头和会同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或编制公共资源交易规则、管理制度和进场交易项目目录;
(三)对公共资源交易文件及有关资料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实行审查备案;
(四)负责开、评标会的现场监管工作;
(五)负责受理专家入库申请、评标专家日常管理和培训考核,协助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评标专家入库和清出名单;
(六)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对公共资源交易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七)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做好企业诚信管理工作;
(八)受理并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公共资源交易投诉;
(九)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咨询服务。
(十)承担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一)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是按照法定权限,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行行业监督管理;核准本行业评标专家分库入库和清出名单;协助做好本行业企业诚信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监督项目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将查处情况报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二)市财政局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分工按本通知职责调整中的第一条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中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的范围包括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土地交易、药械耗材采购等。
佛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