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一、2014年佛山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评审结果公示后,经佛山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监督指导委员会审批同意,现公布本次集中采购的成交结果,具体如下:
1、公布时间:2014年10月10日-2014年10月13日下午17:30。
2、公布地址:登陆http://supply.ecarechina.com(点击“进入公示系统”,使用购买采购文件时领取的格式为“fs_xxxx”的申报账号),进入“2014年佛山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项目,查看成交结果。
二、根据《2014年佛山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供应商申报文件资格审核标准》的规定,有以下情形的供应商须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1、申报产品数据信息的注册证或药品(消毒产品)批准证明文件有效期在申报文件报送截止时间以后网上交易之日前(包括申报产品数据信息为旧证号,递交了新证的情况)的情形:
(1)供应商须将新的注册证或药品(消毒产品)批准证明文件以及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办理新证的证明文件,递交至我公司办理换证审批手续(申报期间已递交过的仍须重新递交),经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同意后,才能开通网上交易。
(2)供应商还须递交一份新、旧证号对应关系的清单,以便核对。
2、供应商或配送商的资质材料(如:营业执照、医疗器械/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GMP认证证书、GSP认证证书等),有效期在申报文件报送截止时间以后网上交易之日前的情形:
供应商须将新的资质材料递交至我公司办理换证审批手续(申报期间已递交过的仍须重新递交),经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同意后,才能开通网上交易。
3、国产第三类和进口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SFDA基础数据库登记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形:
(1)供应商对SFDA基础数据库的信息进行补录或更正的,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我公司,经核实无误才能开通网上交易;
(2)供应商对SFDA基础数据库的信息未进行补录或更正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原件至我公司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经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同意后,才能开通网上交易。
4、营业执照和生产经营许可证如有变更并已取得新证的,须递交至我公司备案。
5、为不影响网上交易,供应商须针对上述情形,自行根据http://supply.ecarechina.com公布的成交结果和中介交互信息,将所需资料加盖公章后,于2014年10月20日下午17:30之前递交至我公司进行统一处理。如递交的资料不齐全或逾期递交的,将在网上交易过程中再作处理。
6、如审批过程中,有其它新要求的,将另行通知。
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