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对电子保函服务支撑管理平台接入保证机构(保险公司、担保公司)项目进行公开征集,邀请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服务支撑管理平台接入保证机构征集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为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允许依法成立的分支机构在取得总公司唯一授权后参与竞争。若出现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竞争,或总公司授权多家分支机构参与竞争的,均作无效竞争处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在截至本次征集公告发布之日,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本次征集公告发布之日,人民法院将其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情形,认定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在截至本次征集公告发布之日的最近36个月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10、如供应商为保险公司,除符合上述1至9项要求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须为佛山市行政区域内分公司及以上的经营机构。
(2)供应商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银行保险监管机构改革后有新政策的,以新政策为准),及其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需具有经保险监管机构报备的投标保证保险条款。
(4)主体信用评级B或以上,须提供信用评级机构相关证明资料。
(5)供应商2019年度及2020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200%。
(6)供应商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连续三年承保利润连续盈利,且2020年度保费规模不低于90亿。
11、如供应商为担保公司,除符合上述1至9项要求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设立或存续的融资担保公司,所持《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
(2)供应商为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以及上述单位、企业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为100%的国有全资企业。
(3)供应商的注册资本金及实收资本金均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
(4)主体信用评级AAA或以上,须提供信用评级机构相关证明资料。
(5)供应商的注册地位于广东省内,或注册地虽不在广东省内,但在广东省内设立持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且该分支机构于广东省内具备办公场所。
(6)近两年有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业务业绩。
四、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2、获取网址: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请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m.arw1314.com/)查询本项目征集公告内容,并自行下载公告附件。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4月 29日 9时 0分至2021年 4月 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六楼开标室(1)
六、审查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 4月 29日9时 30分开始(北京时间)。
2、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六楼评标室(5)
七、联系事项
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993174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4月16日
附件: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服务支撑管理平台接入保证机构采购文件发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