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国有企业、参加选聘的社会中介机构:
根据《市国资委关于废止<佛山市国资委选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审计等相关业务管理办法>的通告》(佛国资法〔2020〕7号)的文件精神,我中心对中介选聘业务等相关工作作如下调整:
一、自2020年6月19日起,中心将不再受理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审计类相关业务的委托,此日前已受理委托的项目将继续组织实施直至项目完成。
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将同步关闭中介选聘企业注册的入口。
特此通知。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