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 价 公 告
佛山市国资委拟聘请中介机构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印发的《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评价方法对下属国企进行2019年度绩效对标分析,欢迎广大具有相关专业能力的中介机构竞价,现将竞价单公告如下:
佛山市国资委企业绩效对标分析工作竞价单
一、企业绩效对标分析工作说明
我委拟聘请中介机构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印发的《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评价方法,对佛山市公用事业控股有限公司、佛山市公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佛山市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中力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进行2019年度企业绩效对标分析,与公司对应全国同行业国有企业和公司战略规划中的对标企业进行对比分析,按照约定时间完成2019年度企业绩效对标分析报告。
市国资委提供7家企业的年度审计报告,中介机构根据分析需要,可与被分析企业接洽进行相关了解分析,或就相关问题形成调查问卷要求被分析企业填答。中介机构对资料进行审计核实后,撰写2019年度企业绩效对标分析报告。
二、企业绩效对标分析报告要求
2019年企业绩效评价分析应按照《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评价方法,含管理绩效定性分析和财务绩效定量分析。对形成的2019年度企业绩效对标分析报告有以下要求:
(一)管理绩效定性评价由公司与中介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对2018年度对标分析报告中的管理绩效指标体系进行修改优化,能够量化的应尽量采用量化指标进行反映。
(二)财务绩效定量分析对比国务院国资委出版的《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2020》(暂未出版)中的全国同行业国企不同层级水平进行分析。
(二)横向对比的对标企业应与企业2018年对标分析报告中的企业(市国资委提供名单)一致,在征得我委同意后,允许变动;纵向对标分析应与企业上两个年度进行比较,且为同口径比较。若因对标企业的管理绩效实在无法较为准确评价的,管理绩效定性评价可不进行横向对标。
(三)对出现表现异常差的指标和出现大幅下降的指标的情况,要详细分析原因,提出管理对策;对出现大幅提升的指标,要总结经验。
(四)对于企业提出的需要剔除或调整的因素,应征得我委同意,并在报告中对相关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三、打分规则
中介机构评分规则如下:
1.价格占比60%。以报价最低者为该项的满分(60分),其他报价者的分数=60分*最低报价/其报价。
2.过往成功案例占比20%。由我委采购小组成员对成功案例的报告质量进行评分,采购小组平均分为此项最终得分。
3.项目完成时间占比20%。以完成时间最短者为该项的满分(20分),其他中介机构的分数=20分*最短时间的天数/其所报完成时间的天数。
竞价中介机构如有过往成功案例,请提供成功案例的分析报告(仅作分析报告质量认定之用)。
四、支付方式
根据上述打分规则,我委选择得分最高的中介机构,签订服务委托合同,在拿到经我委认可的7家企业的对标分析报告后,全额支付服务费。
五、中介机构报价
价 格:合计元(人民币)。
完成时间:《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2020》出版后
天(自然日)内。
六、报价要求
报价最高限价为合计14万元,请中介机构于2020年5月30日17:00前将本表用信封密封好后寄送至佛山市国资委,逾时视为放弃。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5号佛燃大厦6楼
联系人:刘貌
电话:82340211、18665539977
中介机构名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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