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药械采购国企采购进场交易办事流程图
二、办事步骤及事项:
办事依据:《采购类社会中介代理项目进场交易操作规程》“3.平台使用 凡进入我中心进场交易的项目,都必须使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第一步:项目注册
1.1.中介代理机构通过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提交项目注册申请,并上传相关文件包括:
(1)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申请表(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版1份);
(2)立项申请及审批文件(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版1份);
(3)采购人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版1份)。
注:政府采购项目的立项申请文件表格从广东省智慧云平台自行下载;国企采购的立项申请文件表格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自行下载。
1.2.交易中心在一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确认。
第二步:组建项目
2.1.中介代理机构对已完成注册的项目,向交易中心提交项目组建申请。
2.2.交易中心在一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确认。
第三步:场地预约
3.1.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规定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公共资源项目,均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场地预约。
3.2.采购人或中介代理机构完成采购文件制作后,在发布正式招标公告之前三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申请场地预约。
3.3.中介代理机构需要对招标场地进行现场勘察的,应在提出场地预约申请时注明,交易中心将在开标前安排中介机构现场勘察。
3.4.交易中心在一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确认。
第四步:发布招标公告
4.1.进场交易项目应统一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交易信息。
4.2.在发布正式招标公告之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内,由中介代理机构向交易中心发布招标公告申请,并上传已完成的采购文件。
4.3.交易中心在一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确认后,由代理机构在交易综合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4.4.中介代理机构对在不同媒介发布的信息内容的一致性以及信息的内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步:获取采购文件
5.1.已完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政府采购供应商主体信息库入库的企业,可以通过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记获取采购文件及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第六步:交纳保证金
6.1.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供应商需根据平台随机生成的保证金子账号,进行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6.2.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帐户一次性汇入到指定账户(即“获取采购文件时系统打印的回执”上的内容,该账户是银行系统为该次项目不同投标人随机生成的唯一子账号,仅限本项目该投标人缴纳保证金使用),否则投标无效。
第七步:评标专家的申请与抽取
7.1.采购人或中介代理机构在项目开标(评审)之前2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综合平台发起专家抽取。应按照相应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在对应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7.2.采购人或社会中介代理机构须书面授权1名授权代表,在交易中心指定的场地内进行专家的抽取工作。
第八步:开标/评标
8.1.开标、评标在交易中心场地内进行。
8.2.中介代理机构必须按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要求组织主持开标、评标会,交易中心见证开标、评标全过程。
8.3.中介代理机构在招标活动中严格执行进场交易管理制度,遵守交易中心的开标、评标纪律,服从现场安排,确保交易流程的规范运作。
第九步:结果公告
9.1.在没有收到任何有效质疑投诉的前提下,中介代理机构向交易中心发布采购结果公告申请。
9.2.交易中心在一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确认后,由代理机构在交易综合平台发布结果公告。
9.3.采购人或中介代理机构对在不同媒介发布的信息内容的一致性以及信息的内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步:退还保证金
10.1.在没有收到任何有效质疑投诉的前提下,中介代理机构向交易中心申请退还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申请。
10.2.交易中心在一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确认。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咨询电话:0757-82368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