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党风建设促行风好转抓保障房建设促民生改善

信息来源: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1-06-08 15:45 分享至:
[纪检监察信息201105]

     近年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力度,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监察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使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得到提升,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增强。通过“民生直通车”、网络问政和局长接待日等形式倾听民声、了解民意、纾解民困,同时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基层调查摸底全市住房困难家庭情况,认准建设保障性住房作为佛山市政府关注民生的实事大事来抓。从2008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正确领导下,市住建管理局大力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三年来全市共计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6067套。目前,一大批住房已建成并交付使用,如南海平洲丽和苑保障房项目、松岗丽涛轩经济适用房项目、官窑遥景轩廉租房项目、顺德大良顺屏楼经济适用房项目、高明荷城3期廉租房项目、三水西南高新区保障房项目、禅城大观街经济适用房项目等等,为5000多户低收入家庭圆了住房梦,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为建设和谐佛山尽了建设人的职责。

    在做法上,这几年我市的保障性住房主要采取以政府投资兴建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为主。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了实实在在的工作。

    一是结合旧城改造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将旧城改造拆迁安置与实施住房保障并轨处理,结合近年来全市旧城区开展的大规模的城市改造,对属于低收入住房困难的拆迁户给予优先实施住房保障;对原居住公房,面积达不到保障标准的,全部给予调整增加住房面积。

    二是以人为本,集中建设和分散建设相结合。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根据各自实际,各区采取了不同的建设方式并精心选址,最大限度满足困难家庭的居住需求。禅城区针对老城区住房困难户较为集中的状况,在城区分几个点集中大规模建设保障性住房;顺德、高明、三水等区主要在中心城镇集中建设;南海区则根据自己的实际,基本上在各镇街都安排1-2个保障性住房项目,方便群众就近入住。

    三是坚持以实物配租的方式安置解决住房困难户。我市一直以安置入住保障房作为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主要方式,目前,南海、三水、高明等区都实现了全部以实物配租的方式安置解决保障对象,全市通过发放租赁补贴解决的困难户有528户,占正在保障困难户总数的12%

    四是重视抓好保障性住房质量和安全生产。我市新建保障性住房从设计到建设,每一个环节能严格按照国家《住房建筑规范》的标准,按照经济、适用、适度、环保、安全的建设原则,严把施工质量关,千方百计缩短办理手续时间,增加建设时间以保证质量,宁可追加投资,也要确保建筑安全。严格的监管确保了施工质量过硬,禅城区大观街经济适用房项目被评为市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双优”工程。

    五是严格准入机制,确保公平公正公开。让真正困难的群众住上保障房,使保障房分配不走样,是保障房建设的初衷,为把好事办好,有关部门做了很大努力,坚持严格按规定执行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安置的各项制度和程序,完善准入机制。申请程序严格执行基层居委、镇(街)、职能部门三级审核;镇(街)、区二级公示的审批制度。住房分配采取公开摇号、轮候选房等程序进行。入围排序遵循困难优先的原则,并邀请市人大、政协、监察局、公证处等单位和市民代表,对公开摇号全过程实施监督,摇号结果通过媒体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由于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因此没有收到一宗群众反映分配不公的投诉。

    六是加快全面实施住房困难家庭保障进程。目前,南海、顺德、高明、三水四个区已全部完成对2007年底调查在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并已经开始实施对新增困难户的保障。禅城区在今年底在建保障性住房全部完工后可以完成2007年底调查在册困难户剩余1000多户的安置。

   为了进一步扩大保障覆盖面,加快解决中等偏下收入群体、符合条件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从2011年开始,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重点转到建立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方面。今年我市需要开工建设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保障性住房共21407套(含顺德区)。市政府把它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全力推动,市住建管理局作为政府工作部门,义不容辞,尽职尽责,调动一切人力物力,全程跟进,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有部分项目已经动工。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将步入快车道,人们有理由期待,住有所居的目标将一步步变为现实。

 

                                                                  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纪检组

                                                                         二○一一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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