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驻局纪检组在市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下开展工作,负责驻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并向市纪委监察局报告工作。
二、监督检查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情况。
三、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对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五、掌握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向局党组报告,重大事项同时向市纪委监察局报告。
六、对上级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七、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推进制度创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八、受理对党员领导干部违规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按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初步调查核实领导班子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调查驻在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九、履行党章赋予的其他职责和任务。
十、完成市纪委监察局、省建设厅纪检组以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