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佛山市水利局 |
项目名称 | 开展2021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 |
供应商资格 |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项目内容及需求 | 见附件一 |
最高限价 | 18万 |
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 见附件一 |
评分标准(附评分表) | 见附件二 |
投标时间 | 2021年2月23日17时至3月1日17时止 |
提交要求 |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企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 2、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密封包装后盖章。 3、投标文件须以当面方式递交。 4、资格预审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号、信用、年报等) |
提交地点 | 禅城区金鱼街113号市水利局二楼规划法规科 |
公告时间 | 2021年2月23日至2021年3月1日 |
采购科室及联系人 | 市水利局规划法规科 李先生 83032673 |
注:采购投诉、监督电话:83333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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