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佛山市水利局 |
项目名称 | 佛山市市级河长湖长公示牌更换工作 |
供应商资格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须持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施工许可证》。 |
项目内容及需求 | 详见附件1:佛山市市级河长湖长公示牌更换工作自行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 |
最高限价 | 17.92万元 |
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 详见附件1:佛山市市级河长湖长公示牌更换工作自行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 |
评分标准 (附评分表) | 详见附件2:佛山市水利局自行采购评分表(工程类) |
投标时间 | 2020年11月20日9时至11月25日17时 |
提交要求 |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企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 2、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密封包装后盖章。 3、投标文件须以当面方式递交。 4、资格预审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号等) |
提交地点 | 佛山市金鱼街113号市水利局8楼河长办 |
公告时间 | 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1月25日 |
采购科室 及联系人 | 河长办:李小姐,83030489 |
注:采购投诉、监督电话:83333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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