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佛山市水务局 |
项目名称 |
污水的水质监测 |
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
1.项目要求: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第二十四条,委托排水监测机构,每季度对全市污水管网进行采样抽检100个点,科学、合理、及时的分析污水处理厂的进水COD、氨氮浓度,保障全市污水处理厂按要求规范安全运行。 2.投标人要求: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计量认证(CMA)证书,且计量认证项目必须涵盖本次招标服务内容全部检测类别和检测项目。 3.工作业绩要求:具有广东省县(区)级或以上行政区的水质监测或相关工作经验。 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20000.00元。 |
评分标准(附评分表) |
详见附表 |
投标时间 |
2017年3月3日9:00时至3月13日17:00时止 |
提交要求 |
1.投标书一式三份(一正二副),密封后盖章; 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
|
提交地点 |
佛山市禅城区金鱼街113号市水务局办公楼二楼排水管理科 |
公告时间 |
2017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10日 |
采购联系人 |
陈生,0757-83032674 |
注:采购投诉、监督电话:833333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