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下午,副市长葛承书率队深入高明区调研小水电清理整改推进落实情况,并检查水利工程防汛和安全生产工作。市水利局局长李永生及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同志,高明区住建水利局、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分局,明城镇、更合镇有关负责同志陪同。
葛承书副市长一行首先来到高明区峰江水电站,听取了高明区相关部门关于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现场查看了峰江水电站发电上网接入设备、闸门启闭、进水渠道等,并详细了解峰江水电站人员组成结构、机组运行维护、水质和工程防汛等情况。然后到峰江水闸现场,检查水闸安全生产和水闸闸门运行情况。
葛承书副市长要求高明区要落实防汛安全和小水电清理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
一是明确责任和时限,确保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落实到位。高明区2021年有清理退出任务的10宗小水电站要加大推进力度,严格按照“一站一策”方案开展相关工作,抓紧办理清退手续,明确责任和时限,确保清理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列入整改类的峰江电站要抓紧制定“一站一策”整改方案,相关部门要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加强指导监督,尽快补办相关审批手续,并落实好相关整改措施,确保2022年完成整改。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对退出的小水电要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治工作,退出的电站该封堵的要封堵,该拆除的要拆除。对整改后保留的电站,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必须确保生态安全、防洪度汛安全、水电站运行安全。
四是要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科学研判形势,严之又严、实之又实、细之又细地落实各项防御措施,牢牢把握防汛工作主动权。对在建水利工程和在管水利工程,要按照汛期不过、检查不停、整改不止的要求,进一步排查整治隐患,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切实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文:谷珍珍,运行管理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