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至30日,省水利厅北江流域管理局、佛山市水利局对禅城区、南海区、三水区的水行政部门进行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对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和提高行政执法工作质量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为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高行政执法工作质量,促进全市水行政执法工作于法有据的开展,根据水利部《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1年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和《佛山市2021年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等工作要求,由省北江流域管理局二级调研员张远军、佛山市水利局副局长张新华带队,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对相关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了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小组先后深入到各行政执法单位,采取“七查一听”的形式集中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和案卷,重点对其落实行政执法工作,包含执法记录仪配备情况、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网上运行情况、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和合法性审核机构人员配备情况等有关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检查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发挥好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的监督,推进各区水行政执法单位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