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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水利厅出台水文首席预报员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9-04-01 10:48:00  来源:水利部网站 [字号:
   为加强江苏省水文预报员队伍建设,培养高层次水文预报技术带头人,提高水文预测预报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防汛防旱和水利工程精准调度,江苏省水利厅印发《江苏省水利厅水文首席预报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适用于全省水文系统,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共16条,建立了省水利厅水文首席预报员制度,明确了首席预报员的职责和任务,规范了首席预报员的选拔、聘任、考核和管理工作等。规定首席预报员选拔由省水利厅统一组织,省水文局承担具体工作,首席预报员聘任期3年。一级首席预报员需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县处级以上职务,且从事水文情报预报工作10年以上。二级首席预报员需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主任科员以上职务,且从事水文情报预报工作5年以上。省水利厅对首席预报员组织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
《办法》的出台,是省水利厅落实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对江苏省选拔培养有发展潜力的水文情报预报业务骨干,形成高层次人才成长的长效机制,服务江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    责编: 瑶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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