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下午,我市召开2020年第三次河长办主任工作会议,总结上半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市河长办主任、副市长葛承书强调,要进一步压实河长湖长责任,将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工作抓实、抓细,不断提升我市水环境质量。
我市召开2020年第三次河长办主任工作会议。
会议听取了我市2020年上半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并就《佛山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2020年度考核方案(讨论稿)》《2020年佛山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方案(讨论稿)》两份文件进行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及建议。
市河长办主任、副市长葛承书提出工作要求。
自2017年至今,我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已走过三年,成为本土水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抓手。截止目前,我市已设立1306名河长和313名湖长,建立起四级河长湖长责任体系,并探索出岛长制、流域长、“河湖长+检察长”等创新机制。在河长湖长的领治下,我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提升,12个国、省考核断面水质均达考核要求,8条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和152条城乡黑臭水体顺利“摘帽”;“清四乱”等专项行动也取得累累硕果,全市累计清理违法建筑面积超40万平方米,清淤河道423公里;碧道建设稳步推进,东平水道15公里省级碧道和各区市级试点碧道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市民群众切实从中受益。
为进一步发挥河长制湖长制平台作用,葛承书同志强调,我市要进一步压实河长湖长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市河长办要充分发挥统筹抓总的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协作配合,共同将碧道建设、“五清”“清四乱”专项行动、黑臭水体整治、污水设施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等重要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努力开创我市河湖治理的新局面。
市河长办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各区河长办负责同志参会。
(图文/市河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