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海绵办关于印发佛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的函》(佛海绵办〔2016〕7号 )等文件精神和市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市海绵办组织有关部门分别对各区2016年度海绵城市建设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与考核。现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3月16日至3月20日(3个工作日),相关单位若有意见建议可直接向市海绵办反映。(电话:83339661,电子邮箱:2918269069@qq.com)
附件:2016年度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分数汇总表
佛山市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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